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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中药材仓单(订单)交易模式研究及电子交易模式设计”课题研究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3-07-14 17:57 [字体:  ]

亳州中药材仓单(订单)交易模式研究及电子交易模式设计”课题研究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亳州中药材仓单(订单)交易模式研究及电子交易模式设计课题研究服务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629

开标采购日期:2023714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1998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丁影影、颜亚伟、卢正

招标(采购)人名称:亳州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地址: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

联系人:李胜雨,联系方式:05585198289

公告期限:2023714日至202372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亳州市药业发展促进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510,联系人:李胜雨,联系电话:0558—519828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亳州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2023714

    附件:询价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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