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药材仓单(订单)交易模式研究及电子交易模式设计”课题研究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亳州中药材仓单(订单)交易模式研究及电子交易模式设计”课题研究服务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7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1998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丁影影、颜亚伟、卢正
招标(采购)人名称:亳州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地址: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楼
联系人:李胜雨,联系方式:0558—5198289
公告期限: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亳州市药业发展促进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楼510室,联系人:李胜雨,联系电话:0558—519828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亳州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询价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