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中药材服务中心)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中药材服务中心)党组
二、巡察时间
2022年10月11日至11月24日。
三、巡察内容
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中药材服务中心)党组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接待窗口:
市委党校1号学员楼105室(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699号);
2.意见箱:
市委党校南门、东门,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中药材服务中心)办公所在地(亳州市高新区牡丹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地点);
3.电子邮箱:
亳州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三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第三巡察组信箱”;
4.举报电话:
0558-2805898;手机:19956928677(只接收短信)。
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2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中药材服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亳州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