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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零售药店发展模式需要颠覆性变革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布时间:2021-04-28 16:39 [字体:  ]

  4月22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明确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等多条主要措施,要求各省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账改革政策的靴子正式落地。业内普遍认为,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毋庸置疑将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但与此同时,也将进一步加速零售终端市场变革。同日上午,在长沙隆重举办的2021中国医药终端营销峰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震围绕医保制度改革与零售药店发展作了主旨报告,为业界厘清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未来改革路径的同时,也为零售药店应对这场变革指明了方向。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未来趋势研判

  

  事实上,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在推动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需求提高,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凸显。王震表示,个人账户是过渡期的激励政策,是对“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无约束状况的“矫正”,但个人储蓄式的保障易形成纵向积累,产生经办管理成本。

  

  面对为何要进行改革的业界疑问,王震坦言,个人账户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而纵向积累不足,横向共济没有,以及套现、非治疗性支出、高住院率等扭曲行为又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浪费,证明这是一个效率低下的保障方式。

  

  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提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等创新举措。王震表示,门诊共济的“共济”实际上是用有钱的个体补贴没钱的患者,没病的个体补贴有病的患者。而之所以愿意把“自己的钱”给“别人用”,是因为不知道自己是否会用到,存在不确定性与风险。

  

  尽管个账改革减少了个账资金划入,会对部分零售药店造成冲击,但需要指出的是,新规也明确,会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在王震看来,本次改革充分考虑了药店的发展,将药店发展纳入到医保构建新的治理体系的重要位置。为零售药店的发展、新模式的形成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希望药店发挥药品供应主渠道的功能,实现医、药分开支付,解决公立医疗机构的“以药补医”。

    

零售药店发展模式需颠覆性变革

  

  针对医保制度变革对药店行业的潜在影响,王震分析道,个账改革与门诊统筹是个大趋势,现在不改将来也一定会改,甚至完全取消。依赖个人账户的经营模式不可持续,但现在有一个缓冲期,仍然保留了个人账户。加上集中带量采购压低药品总价格水平,并向药品支付标准转变,都意味着零售药店原先的发展模式难以持续,医保制度的改革不会因为零售药店的行业发展而停步。

  

  王震建议,医保部门要加快定点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处方外流,实现药店处方药(统筹费用)的实时结算。建立医保药师制度,将符合资质的社会药店的药师纳入医保药师系统,建立对医院、医生、药品的分开支付机制,对药品单独进行支付(不通过医院),对集采药品预算单独列支。卫生行政部门要推动处方外流,剥离公立医院门诊药房。进一步严格限制公立医院的无序扩大规模,限制医院药房建设。通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严控公立医院药占比。

  

  对于零售药店端,王震认为,从便利性、推进医药分开、形成良好的医药卫生领域治理格局、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以及提高药品流通效率等多个维度来看,零售药店都是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不可或缺的部分。但零售药店的发展模式需要颠覆性的变革,医保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不可阻挡的大趋势,即使医保制度不改革,零售药店的传统模式也难以持续。需要探索药事服务、药品采购(配送、销售)等增值性服务新模式,与医保、医院(医生)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整体而言机遇大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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