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302-00063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媒体解读】亳州晚报解读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亳州新闻网讯 “我本来还头疼怎么筹资还贷呢,现在不用结清房贷就能直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也不用来回跑,真的太方便了,这项便民服务真不错!”作为我市首例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的受益者,涡阳县市民尹先生昨日高兴地说。
目前我市已办理此类业务4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带押过户”,是指在押不动产过户过程中,无须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后,可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起登记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这是不动产转移登记、新抵押权设立及抵押变更三项业务的合并办理。
在以往的房屋交易过户模式中,若卖方的房子存在抵押贷款,须提前筹措资金还清银行贷款,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后才能交易过户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带押过户”工作的开展,省去了卖家借款还贷或买家垫资、解除抵押、申请抵押过户等繁琐流程,不仅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交易费用、压减了交易时间,更大程度上避免了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交易风险,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带押过户’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鹏飞介绍,我市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的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降低群众不动产登记成本,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及营商环境。“带押过户”除适用于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也适用于企业不动产转移、不良资产处置、房产司法拍卖等事项。
《通知》明确,不动产“带押过户”主要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等业务类型。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据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申请,采取合并登记、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升级完善登记平台等方式,实现相关登记业务的“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并做好与水电气网联动过户的衔接。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支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及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积极与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沟通对接,优化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流程,推动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下一步,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办理“带押过户”登记业务,让更多有需求的群众享受到“带押过户”登记改革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