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拟在近期组织召开“亳州高新区宝龙住宅9#地块项目调整 ”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听证会时间:2024年9月14日下午3点(暂定)
听证会地点: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由:亳州高新区宝龙住宅9#地块项目调整,涉及以下调整内容:
(1)低层住宅B1#—B3#、B9#—B11#楼:①因中间户每一户的一层活动室南侧地下室采光井处有一个1.1m宽装饰柱,影响户内采光和通风,故在保证外立面协调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取消此装饰柱。②立面材质使用范围局部调整。③北立面3楼增加外窗,增加装饰线条。
(2)低层住宅B5—B8#楼:①立面材质使用范围局部调整。②北立面3楼增加外窗,增加装饰线条。
(3)本次调整不涉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变化。
三、听证会参会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住房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分局、街道社区(管理区)等。
四、听证参加人条件
1、报名条件。报名听证代表需满足下列条件:
亳州高新区宝龙住宅9#地块项目业主(利害关系人),年满18周岁公民。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3日
3、报名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报名。持个人身份证件及购房合同,至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二楼规划技术服务科登记报名,并填写《听证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邮箱。将个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听证报名表》发送至BZGHY5122723@163.com。
五、听证代表名额和产生方式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通过现场、邮箱自愿报名以及邀请参加等方式产生,其中原则上每栋楼不少于1名业主代表。
六、其他事项
1、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将于2024年9月14日前核实并确认听证代表名单。该听证会可根据情况进行推迟或取消。
2、请参会人员配合做好会场的人员登记、秩序维护等工作。
本公告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项目售楼处公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
1、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陈工 5122723
2、亳州聚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杨经理 13151347517
联系地址:
1、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二楼规划技术服务科(光明路133号)
2、亳州宝龙紫悦台营销中心(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与曹霸路交汇处南100米)
2024年9月4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楼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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