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六方面28条具体举措,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有力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
《意见》指出,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是生存之基、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生态之依,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意见》明确,要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引导塑造区域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严格落实和管控“三区三线”,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助力美丽城市建设,健全城市规划体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县域统筹、分类有序编制村庄规划。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彰显国土空间特色魅力。
在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资源总量管理,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优化重大项目用地用海审批流程。科学配置各类资源,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等级价评估规则和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完善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进创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方式。集约高效利用资源,鼓励地方广泛深入探索节约集约利用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推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已填海成陆区域盘活利用。
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方面,《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大美自然”建设重大行动,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科学规范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全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生态产品能力。
在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强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大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动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地质和海洋灾害防治。
在健全自然资源治理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加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深度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组织保障,压实组织实施责任,提高自然资源科技支撑能力,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大力宣传美丽中国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