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406-00136 组配分类 其它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6 发布日期 2024-06-26

【文字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帮助我市建筑业企业突破发展困境,增强市场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亳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筑业是我市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平稳发展,但仍存在本地建筑业企业两极分化严重、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实际,起草了《若干措施》。

三、研究和起草过程

1.前期调研。为确保该措施起草的科学性、合理性,3月初,市住建局通过广泛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吸收意见建议。按照《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市〔2022〕75号)等相关条款,充分酝酿,结合实际完成了《若干措施(初稿)》。

2.征求意见。4月15日-19日《若干措施(初稿)》通过向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亳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4月7日-5月7日住建局门户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对各单位反馈的意见,我局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3.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5月17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6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我局根据司法局和市场局的意见完善后,形成了《若干措施(送审稿)》。

4.审议通过。6月11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亳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形成了《亳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于2024年6月19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若干措施》从多个方面扶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通过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我市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助力我市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稳步提升,实现我市经济稳增长。

五、主要内容

《亳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优化资质审批服务、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4个方面共21条措施。

(一)优化资质审批服务,简化缩短办事流程和时限。实行资质“精简+承诺”审批制度。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仅需对人员社保出具书面承诺即可;业绩认定更具人性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可一同申请审批。

(二)鼓励企业多渠道在市内市外承接项目。一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促进“评定分离”应用,鼓励本地建设工程企业与省内外优质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支持中小建设工程企业发展。二是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民营建筑业企业组建“总承包+专业承包”合作模式。

(三)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坚实基础。一是鼓励培育一批高等级资质建设工程企业,对升级为高等级资质的建设工程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二是通过落实建筑业企业“双招双引”政策,引进外地高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提升本地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现状,修订完成“芍花杯”评审办法,增加评审频次(从一年一次增加为两次,全省唯一每年评选两次市优质工程的城市)、优化使用时间(项目投入时间由一年调整为半年以上)、调整项目规模(公建项目面积由5000平方米调整为4000平方米;住宅组团由2万平方米调整为1.2万平方米平方米;工业建筑跨度由24米调整为18米)、扩大评审范围(本地企业在外市项目纳入评审范围;增加装饰装修工程评审)

六、创新举措

《若干措施》为持续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培育高等级资质企业;依法合规扩大我市工程项目“评定分离”范围,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与省内外优质企业联合,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市外承揽的工程纳入评优评奖范围,修订“芍花杯”评审办法,增加评审频次、调整项目规模、扩大评审范围。

七、保障措施

加强部门与企业联系对接,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维护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多方位的扶持和指导,提升服务监管水平,营造优良环境,建立从业人员行业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共同推动建筑业改革和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住建局牵头,公管、财政、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配合,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放大若干措施的政策效应。各县区住建局要严格按照政策文件的要求,追求“《措施》+”效果,市出台的政策是保底内容,各县区可以结合实际增加措施,市住建局将密切跟踪《措施》在各地落实情况,严查政策不落实、打折扣现象。

九、解读科室和咨询人

解读科室:亳州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人:崔欢欢

联系电话:0558-5523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