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211-00100 | 组配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翁丹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11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
亳建党〔2022〕4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
翁丹丹同志任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绿化项目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凯瑜同志任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政项目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云飞任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性项目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