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1642621U/202406-0002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其他文件】关于加强森林火灾初发阶段扑救安全的紧急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8 | 发布日期 | 2024-06-08 |
各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贵州、云南等地在森林火灾扑救时,发生扑救人员伤亡事故,教训十分深刻,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现将做好初发阶段扑救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特点规律,保持高度警觉
森林火灾初发阶段,火场情形不明,发展趋势不定,气象、地形、植被等不确定因素多,专业救援队还没有到达,缺少专业指挥,扑火风险往往较高。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护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作为最高准则,把迅速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目标作为首要任务。要针对初发阶段森林火灾特点,研究部署扑火方法,提升扑火和自救能力。
二、尊重扑救规律,严防事故发生
要遵循初发阶段森林火灾扑救规律,认真评估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准确判断火势,对风险不大、能一举扑灭的小火,要抓住窗口期迅速扑灭。预判火势可能失控,应立即报告,请求专业队伍支援处置。当火势较大、灭火力量较弱、不能够立即扑灭时,不要贸然行动。要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等要求,坚决防止扑火阶段发生伤亡事故。
三、严格火场管控,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要第一时间对火场及周边实施有效管制,加强交通秩序维护,重点路口设卡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火场,避免造成秩序混乱、道路拥堵。要严肃火场纪律,统一指挥调度人员、车辆、大型装备等,避免擅自单独行动,严防发生人员、车辆等安全事故。要做好重要设施保护,火场中标断电、断气、断油等措施要一严到底。对已转移安置的群众,要加强管理和保障,严防私自返回发生问题。要加强舆情引导,防治负面炒作。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