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我市出台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然人(以下称举报人)向医保部门反映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
二、奖励举报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
(二)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四)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三、奖励标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举报事项涉及的应当追回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以下称案值)的一定比例,分段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具体标准为:
(一)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照案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低不少于500元;
(二)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10万元部分的2%增加奖励金额;
(三)案值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超过50万元部分的1%增加奖励金额;
(四)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四、举报人匿名举报但有领取奖励意愿的,在医保部门
通知领取奖励后,及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可以兑现奖励。
五、举报电话: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558-5025536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558-7412345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558-7623450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558-2902020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558-5996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