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资讯 > 县区动态

谯城区医保局:三举措持续强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

发布时间:2024-09-14 10:00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谯城区医保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医保待遇政策,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持续做好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增强医保基金保障力一是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均有所上调,确保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400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241月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110元。同时,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巩固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在待遇保障方面,强化生育医疗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官产)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官产2400,进一步降低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构建防贫返贫长效机制谯城区医保局将医保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通过实施分类精准资助政策,减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确保应保尽保。截至8月底,全区实现脱贫人口53469人应保尽保,监测对象7161人参保全覆盖。(梁淑丽、王亚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