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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医疗保障局:推进药品耗材集采体制扩面,为群众减负

发布时间:2024-07-06 11:48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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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让群众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利辛县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和工作部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力推进集采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利辛县已完成国家集采药品第四批(第三年)、第六批(第二年)和长三角(第二期)中选产品采购任务达100%,提前完成2022年度省级招标集采中选药品采购任务达100%,第五批(第三年)采购进度达67%、第七批(第二年)采购进度达60%、第八批采购进度达92%,第九批采购进度达25%。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县医保局定期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和经办人员对集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各批次集采工作高效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全程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每批次药品采购报量的审核,严格按照上年度临床使用情况,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进行研判,确保科学合理报量,及时协调采购单位和配送企业,解决报量、采购、配送、回款及药品使用中的各种问题,确保集采工作畅通有序。

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实时跟踪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进度,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对履约滞后、采购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并限期整改。实行奖惩结合模式,年初从医保总额预算资金中划出500万元,根据各单位集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严格核算资金分配,对无正当理由(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未按期完成集采产品合同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采取相应惩戒措施,不断激励激发医疗机构自主提升集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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