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介绍
为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科学性、规范性,方便公立医疗机构及时备案相关项目价格,统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路径。
(一)备案范围
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备案流程
1.材料提交。可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提交(邮箱:372481873@qq.com),也可线下直接进行提交。
2.现场查看。①场地是否符合项目开展条件;②是否有相关仪器设备、耗材试剂等;③相关医师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等,并拍照留存,填写现场核查记录单,由医保、专家、医院三方签字确认,作为是否备案的重要依据。
3.专家评审。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核成本测算表、发票、工资单等相关资料的合理性,形成备案价格。
4.公示函复。形成备案价格后,提交市医保局领导研究,对医疗机构下发备案价格的函复,同时在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备案材料
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备案申请(含成本测算、申报价格、卫健部门意见等相关材料)。
1.制定试行价格报告(签章);
2.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及价格申报表(签章);
3.卫健部门的相关意见;
4.涉及高值医疗器械耗材的,需要提供医疗器注册证、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可查询网址);
5.成本测算的相关印证材料(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票据或购买合同复印件、人员平均工时成本依据、固定资产折旧证明等);
6.提供2个外省(市)同级价格(外省市无价格的不提供);
7.其他材料。
二、流程图
统一价格备案路径流程图
三、成本测算表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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