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9号)要求,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逐级推荐、充分酝酿、好中择优,并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充分沟通,推荐亳州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利辛县医疗保障局参加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推荐秦克靖、沈军、王魏巍、王殿合、王刚、廖长坤、楚梅、葛瑾8名同志参加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评选,并经过省评选班初审同意。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5025531,邮箱:ahbzybj@163.com
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市医保局805室。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评选条件
(一)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近3年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在相关考核中无“一票否决”的情况。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省医保局关于医保工作各项政策和安排部署,在探索落实待遇保障制度、筹资运行机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优化医保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反应迅速,应对有效,作出突出贡献。积极推动医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强化医药服务管理、开展医药价格管理和招标采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显著增强。
4.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实事求是,甘于奉献,多年一贯表现优秀。
2.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任劳任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能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医保政策落实、开展医保经办服务等方面得到群众认可、社会肯定,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医保专业知识和综合协调能力;勇于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积极研究医保工作中新情况、解决医保工作新问题,工作成效突出。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问题。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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