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驻亳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案件数量、办理情况;
(三)行政复议(包括作为被申请人)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办理情况;
(四)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
(五)行政执法案件移交进行刑事立案处理的案件数量及办理情况;
(六)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统计的其他情况。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公开工作已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请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如实填报数据,并按照要求公开,有关数据应录入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年报统计栏目,同时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表(附件)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李新林 联系方式:5606798(传真)
附件:2023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表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2023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填报时间: 2024年 1月16日
具有执法权部门的人员编制数(个) |
19 |
在岗执法人员(人) |
17 |
持证执法人员(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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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人员(人) |
2 |
培训执法人员(次/人) |
3/45 |
配备执法记录仪(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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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件) |
2 |
办结案件数量(件) |
2 |
公示案件数量(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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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包括作为被申请人)案件数量(件) |
0 |
其中撤销或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数量(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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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应诉案件数量(件) |
0 |
其中败诉案件数量(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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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件) |
0 |
确认违法案件数量(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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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刑事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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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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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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