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亳州市医疗保障局采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具有资质的报价人公开竞价。
一、询价采购事项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印制全国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资料项目;
(二)项目采购单位: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采购控制价不高于0.1元/页(预计8.9万元,根据印制量据实结算),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谨慎报价,如超出控制价,予以作废;
(四)项目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符合质量和印制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和内容
(一)项目内容:“亳州市印制全国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资料项目”,包括PDF版本转换格式、排版、印制成册。
(二)编制时间:中标单位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印制工作,并送到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构成:报价人应提交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署的“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可不填写),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在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地点和时间前递交至指定机构地点。
(二)报价:报价人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应一次性书面报出总价,该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报送方式:直接送达。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3年11月30日11:00前报送到亳州市医疗保障局810室(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逾期视为无效。联系人:秦先生,电话:5025799。
六、废标条款及无效报价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条件的报价人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二)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订立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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