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参保单位,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根据《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亳医保〔2021〕9号)规定,市直参保人员网上门诊慢性病申报后,经“两路三盲”方式审核认定(即:每个慢特病病种均需2轮专家鉴定;群众与专家、经办人员与专家、专家与专家不见面、不连通),2023年第九批符合认定标准共有52人,从2023年10月11日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附件:2023年第九批市直单位门诊慢特病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亳州市医保局官方网站)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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