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医保政策 > 医保经办服务

门诊慢性病

发布时间:2024-07-22 15:25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一)申请方式:

1.线下办理:医保参保群众(含职工和居民)可携带慢特病申请所需材料,前往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医保参保群众(含职工和居民)通过皖事通”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地方专区中选择亳州;在门诊慢特病模块,点击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材料。

3.直接认定病种:恶性肿瘤、血管支架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器官移植术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实行直接认定,可至参保地经办机构直接线下即时办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复印件;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按《认定标准》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其中:住院病历为3年内、门诊病历为1年内,其他资料与病历相符。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新增6种“免申即享”门诊慢特病病种:针对帕金森综合症、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心脏冠脉搭桥术后、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6个病种,参保人员因诊断上述疾病住院治疗并出院结算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信息平台筛选的“预享受人员名单”,联系参保人员(或家属)并根据其意愿,直接认定相应门诊慢特病,并短信通知其享受相应待遇。

)新增4种“即申即享”门诊慢特病病种:针对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光眼、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生长激素缺乏症4个病种,参保人员凭相关疾病诊断材料,主动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其申报通过并沟通、审核后,为其办理相应病种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待遇确认后,参保人员自申报之日起享受待遇。

注: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变更参保险种、变更统筹区参保等医保关系变更时,医保信息平台同时提取该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数据(比如门诊慢特病病种名称、病种编码、原病种待遇开始时间等);如医保信息平台无法提取,由参保人员主动联系原参保地提供原门诊慢特病相应信息;自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变更参保险种、变更统筹区参保之日后,实现其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参保人员在省内继续享受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