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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意外伤害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30 15:05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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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职工因病造成意外伤害和无第三方责任的非因病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自付30%后,按照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意外伤害治疗出院后一年内的后续治疗(取内固定装置除外)费用仍执行上述政策。

2.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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