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30689N/202001-0000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疗 / 公民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01-29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14:48 |
发文字号: | 亳数资〔2020〕4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政策咨询电话: |
索引号: | 11341600MB1730689N/202001-00008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疗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 ||
发文字号: | 亳数资〔2020〕4号 | ||
有 效 性: | 失效 | ||
标 题: | 【规范性文件】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
政策咨询电话: |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
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亳数资〔2020〕4号
市直驻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市直各分厅:
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学有序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保障服务群众。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动员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实施精细化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对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压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预防感染措施。疫情防疫期间,全力做好办公场所消毒、疫情检测、人员防护工作,提高感染预防控制意识。
1.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卫生消毒。加大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卫生消毒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共区域消毒清洁范围,增加每日消毒清洁频次,不定时进行通风换气,并在卫生间配备洗手液、肥皂等消毒用品。
2.严格落实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在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督促办事群众佩戴口罩。
3.加强来访群众疫情检测。对来访群众,应当即时进行体温检测,严把入口关。关闭市政务服务中心四边侧门,所有办事人员均需从市政务服务中心正门进入(非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非办事群众一律不得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正门进入)。进入办事大厅前,对所有人员查验口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发热人员,立即进行劝阻、引导提醒其到医疗机构诊治,对劝阻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一律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与下班后按卫生防疫规定均需接受体温监测;工作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体温测量。
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市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根据本级政府安排,积极储备防疫物资,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合理使用防疫资源,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三)可疑病例发现与报告。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1.可疑病例发现。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疫情防疫期间,全面对工作人员、来访群众的卫生健康监测,建立办事群众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监测台账。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及时记录。
2.可疑病例报告。在疫情防疫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如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办事群众,必须立即向本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按照指挥部部署进行处理。
(四)加强网上办事宣传引导。目前,我市全程网办事项占比已达96%。疫情防疫期间,应当结合《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一号)》,坚持网上办事为主,以电话办、预约办为辅的工作策略,减少群众外出、流动时间,提高疫情防护工作的有效性。
1.加强全程网办宣传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直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要充分发挥网上办事的优势,采取张贴公告、发布网上办事倡议书和设置网站飘窗等方式,加强亳州市政务服务网宣传,尽可能引导群众从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皖事通APP进行网上申办、自主申办。
2.做好网上办事咨询引导工作。要充实力量,做好电话、网上咨询辅导,及时答疑解惑,帮助办事群众解决网上办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出现拖而不办的现象,出台相应措施,办事优化流程,发挥双向邮寄作用,确保网办时效和成功率。
3.加强代办服务。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要加强代办服务质量及覆盖程度,优化代办服务承接流程,规范代办服务模式,完善代办过程中的材料及办事结果转接流程。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作为重要的公共场所,具有群众密集度高、人流量大的特点。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时间向同级疫情防控物资主管部门申请一次性口罩、非接触式红外测温仪、消毒液等防控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大厅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