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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文旅惠民消费券(2024年第一批)发放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3 来源:产业发展科 作者:夏智博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聚焦文旅惠民,加快促进文旅消费需求释放,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带动效应,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亳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7日

四、使用范围

仅限使用于参与本次活动的相关文旅商户(商户需对应出台配合文旅消费券使用的优惠措施)。

五、活动规则

(一)发放额度

12万元(可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做适当调整),消费券优惠力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消费金额的40%。

面额

使用条件

发放数量

100元券

单笔消费满3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200张

50元券

单笔消费满15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500张

30元券

单笔消费满1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1200张

10元券

单笔消费满3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3000张

3元券

单笔消费满1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3000张

(二)发放平台

通过“畅游亳州”支付宝小程序平台发放。

(三)发放流程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在支付宝搜索关注“畅游亳州”支付宝小程序,进入“亳州文旅惠民消费券”专区线上领取,也可通过在支持活动的商户现场扫码领取。消费券暂定于9月30日(上午9点)发放,发放金额为12万元,其中100元券200张(2万元)、50元券500张(2.5万元)、30元1200张(3.6万元)、10元券3000张(3万元)、3元券3000张(0.9万元),领完即止。

每个支付宝实名用户可领100元券、50元券、满50元、30元、10元券、3元券券各一张,领完为止。本次消费券使用时间为9月30日9:00-10月7日23:59,未核销的消费券过期将回收,重新配置发放或累计至下一批消费券发放。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可在活动商户线下核销,消费券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2.每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商户的其它优惠活动;

3.消费券需在有效期内完成使用核销,过期自动失效。

(五)资金结算

1.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拨付文旅消费券资金至亳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畅游亳州”支付宝小程序法人),亳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消费券资金转入企业支付宝帐户,依据消费券发放与使用规则,由支付宝方运营人员统一完成消费券以及领券地址配置后,进行发放。对于未核销的消费券资金自动退回亳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支付宝账户,并以其它形式发放,直至资金使用完为止。

2.消费用户在活动商家线下门店进行消费,经商家核销确认后,每笔订单的消费券资金直接进入商家支付宝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建立健全文旅消费券活动协作机制,相关科室、机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引导相关文旅企业参与此次活动,诚信经营,加强文旅消费券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促消费氛围。

(三)加强市场监管

督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维护消费券使用秩序,防止资金被恶意套取,查处违规经营和倒卖消费券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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