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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合理膳食行动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8-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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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健康亳州”建设,提高全民营养健康水平,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亳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2020〕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普及合理膳食知识、优化合理膳食服务、营造合理膳食环境、发展合理膳食产业为抓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膳食需求,努力提高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为推进健康亳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和 2030 年,全市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和在2022 年基础上提高10%;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贫血率分别低于12%和10%;孕妇贫血率分别低于14%和10%;合格碘盐覆盖率均达到90%及以上;成人脂肪供能比下降到32%和30%;每 1 万人配备 1 名营养指导员;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贯彻宣传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推进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提倡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g,成人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g,人均每日添加糖不高于 25g,蔬菜和水果每日摄入量不低于500g,每日摄入食物种类不少于12 种,每周不少于25 种;成年人维持健康体重,将体重指数(BMI)控制在18.5~24 kg/㎡;成人男性腰围小于85cm,女性小于80cm。

三、行动任务

(一)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宣传。

1.开展多种传播方式的科普宣传。普及宣传膳食及营养健康科学知识,突出食物多样和平衡膳食结构知识的宣教,促进居民合理膳食模式的形成。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开展讲堂、APP 推广等方式,进行权威、科学的线上线下营养健康信息传播活动。鼓励、支持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开设营养健康科普节目,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与技能。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要大力配合,积极提供营养健康相关信息和素材,积极组织开发制作营养健康传播材料,推广营养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推进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平衡膳食餐盘、儿童平衡膳食算盘等支持性工具的广泛应用,以科学的手段推动平衡膳食模式有效实践。推广使用包括限盐勺、限油壶、腰围尺在内的健康“小三件”。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标准宣贯。(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营养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开展营养健康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各社区、乡村、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将针对居民、学生和职工的营养健康知识普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机构联系,组织开展营养健康讲座等各种形式的营养健康传播活动。继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动小区、乡村进行营养健康支持型环境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开展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获取全市城乡居民和孕妇乳母、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膳食结构、营养相关健康水平数据,分析变化趋势。定期开展具有全省代表性的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成分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和引领食品产业营养化转型

1.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加大力度推进营养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落实国家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推广加工食品中油、盐、糖控制措施,推进少盐少油控糖措施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应用。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低钠盐,指导其做好科学推广应用方面的指引。引导企业在食盐、食用油生产销售中提供包括限盐勺、限油壶或刻度油壶等用量控制工具。规范产品标签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标注食品及营养标签。倡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减少加工食品中添加糖的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合理膳食行动。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宣传,将合理膳食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培训内容,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降低盐、油、糖的使用量。在显著位置公布食谱,标注份量和营养素含量并简要描述营养成分,主动向消费者推荐低盐、低油、低糖的食物。鼓励集中供餐单位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合理膳食技术指导。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示范创建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

1.加强孕产妇营养健康监测与指导。通过膳食调查和实验室检查等手段综合评价营养状况。重点监测孕妇贫血率。加强孕妇营养门诊建设,强化对营养不良孕妇的评估、指导和干预。做好产时和产后营养指导。做好待孕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市卫生健康委)

2.加强儿童营养健康监测与指导。重点监测5 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喂养情况以及生长迟缓率、儿童肥胖增长率、5 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等指标,分析影响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的相关因素,提出适宜和有效的干预措施。持续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指导工作。加强儿童营养门诊建设,强化对营养不良儿童的评估、指导和干预。(市卫生健康委)

3.加强托幼机构、学校、医养及养老机构等膳食营养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开展并逐步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网络,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为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患者、学生等重点人群,开展食养指导服务,推荐相应食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营养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1.引导推动各地探索实施营养师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要求,鼓励各地探索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为临床需要营养支持和特殊营养治疗的患者制定营养治疗计划,配制治疗膳食、诊断膳食及代谢膳食。在诊疗过程中开展合理膳食知识宣传和行为指导,对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患者、超重和肥胖人员、贫血消瘦和营养不良人员、孕妇和婴幼儿,及时进行干预管理。不断规范营养筛查、评价和治疗。(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亳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实施合理膳食行动的重要性,把“合理膳食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各部门要把保证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战略谋划,建立常态化的督查考核和激励问责机制,指导县区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个人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开展。

(四)加强督导考核。合理膳食行动是落实《健康亳州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抓手和推进举措,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完善督查机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同时将主要指标纳入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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