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医学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8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2〕170号)精神,2022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纳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提前批次录取。
本科学制5年,计划培养270人(其中中医学专业90人),培养任务由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70人)、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60人)、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50人)、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90人)共同承担,可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培养计划见附件1)。
专科学制3年,计划培养300人(其中中医学专业90人),培养任务由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55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30人)、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25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人)、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人)、黄山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人)、皖西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人)、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50人)以及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专业40人)共同承担,可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培养计划见附件2)。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培养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本科需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医学院校和订单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一)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429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1000元/年·生),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年·生),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予以补助。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85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800元/年·生),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予以补助。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生经过5年学习、专科生经过3年学习并毕业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科生无学位)。
(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本科生须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专科生须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为2年。参加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后,在依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设置的岗位内,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培训时间计为服务年限和工龄。其在培训期间按照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的待遇标准执行。定向服务单位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得限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名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必须按照定向协议,首次注册在定向县(市、区)所辖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且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培训期间按相关政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首次注册由拟执业机构(定向就业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材料中注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身份。
(五)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前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签订履约补充协议的,定向县可出具报考全科医学、中医全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政审证明。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经流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报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可以在本省份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之间调整。
(一)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家下达的我省2022年医改目标任务和我省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各地需求,编制我省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分县(市、区)本、专科人才培养计划(附件1、2),由省教育厅列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提前批次录取。
(二)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时间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医学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8月中下旬录取名单印发至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市、县(市、区)及各培养医学院校,同时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安徽省教育厅网公布。
(五)培养医学院校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考生(携准考证、身份证等)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3),并将协议签订情况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协议书签订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六)培养医学院校对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医学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学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党委编办、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要紧密配合,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结合5年后空编情况预测,于每年9月份前,商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逐级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委核准。省卫生健康委将核准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计划作为下一年度全省本科层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各地要根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时间,提前预留编制岗位,落实岗位和工资待遇等接收准备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做好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相关工作,确保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落实岗位和待遇,安心参加相关培训。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乡镇卫生院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照《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违约处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卫科教秘〔2015〕340号)和《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0〕206号)等进行处理。
(五)各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尽快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录培养工作的相关政策信息向考生和公众公布,特别在志愿填报前到相关中学进行政策宣传和接受咨询,通过多种措施鼓励和动员本地考生填报定向培养专业志愿,积极投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政策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本地高考学生报考人员数及本地考生在计划数中的占比将作为各市卫生健康委年度科教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根据农村基层卫生工作岗位需求,制订教学计划,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和专科要增加中医学常用诊疗技术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相关培养模式研究和改革,培养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合格医学毕业生,并定期将培养实施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培养学校向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及时通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医学院校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到培养院校探望、座谈,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助力健康成长,频率不少于每学期1次。
附件:1.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2.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科人才培养计划
3.2022年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 徽 省 教 育 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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