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度载体和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09:24
信息来源: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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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2年度载体和市直单位招商引资
目标任务安排的通知
亳招组〔20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实现齐抓共管、推深做实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实施“六一战略”、推进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全市各载体、市直各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安排
(一)市领导(11名)。
杜延安同志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每人不少于1个;张志强、郑超、秦凤玉、吉洪武、钟治峰、左龙、曹振萍、戴力、薛冰、刘婉贞同志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每人不少于1个。
(二)载体单位。
1.新落地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合计170个,其中工业项目120个。具体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亳州高新区各30个,其中工业项目各20个;亳芜现代产业园区20个,其中工业项目20个。新落地5亿元以上项目,每个载体单位各2个。
2.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合计1100亿元。具体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各205亿元,亳州高新区180亿元,亳芜现代产业园区100亿元。
(三)市直单位
1.一类单位(36个)。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税务局、省药监第二分局、市供销社、市工商联、古井集团、建安集团、文旅集团、交控集团、城建集团、市担保公司、古井房地产集团等引进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合计每单位不少于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6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视同招商引资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
2.二类单位(39个)。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委史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市委党校、亳州晚报社、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公管局、市人防办、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亳州广播电视台、市发展研究中心、市住房发展中心、市规划设计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保监分局、市国资运营公司等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合计每单位不少于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视同招商引资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
二、任务认定
(一)考评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是指当年落地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以上或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
(二)视同招商引资工业项目。
1.500强、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及其一级子公司收购现有主导产业工业企业,1个年度内新增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销售收入比照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额计算。
2.盘活重组现有企业,1个年度内新增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销售收入比照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额计算。
3.引进落户现代医药品种,1个年度内单品种新增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销售收入减半比照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额计算。
4.引进成立医药流通或贸易企业,1个年度内单品中药材新增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销售收入减半比照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额计算。
三、评分标准
(一)载体单位。
载体单位招商引资考评办法继续按照《亳州市招商引资考评奖励办法》(亳招组〔2021〕2号)执行。
(二)市直单位。
市直单位招商引资考评分值5分。下述两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对招商引资优秀单位进行表扬奖励。
1.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标准3分)。按引进项目合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除目标任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计算得分。
2.落地招商项目(标准2分)。每引进1个符合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6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计1分;每引进1个符合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亿元以上的项目计2分。
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