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682091834K/202007-00009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招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招商局负责人解读《2020年度载体单位招商引资激励办法》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创新考核方式,突出工业招商和招大引强,实行目标任务和工作业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市招商局牵头起草了《2020年度载体单位招商引资激励办法》。1月16日分别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二、《办法》内容
《办法》共分为5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分为实际利用省外资金、新签约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新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等3部分指标的全年任务及分配情况。
第二部分为考核指标。分为实际利用省外资金,新签约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新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新引进工业、服务业、农业等项目,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等5部分指标的考核标准。
第三部分为评分标准。分为实际利用省外资金(60分),新签约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分),新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分),新引进符合标准的工业项目(按项目标准加分),新引进符合标准的服务业、农业项目(按项目标准加分),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0分)等6部分,每部分均规定了该项指标的分值及计分方式。
第四部分为奖励惩处。分为奖励(半年考核、全年考核)和处罚等部分。
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分为组建考核组、办法解释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