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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关于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的紧急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亳州晚报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2-0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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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全市除雪除冰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2月1日,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已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2月3日18时,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通知》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投身到除雪除冰工作中去,就近就便到主次干道、人行步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等,主动开展除雪除冰活动,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便利、整洁的生活环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周密组织、迅速行动,及时清扫本单位院内及门前路段,尤其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积雪冰块。城管、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合理调配各类除雪清障装备设施,及时补充融雪剂,对桥梁、路口、隧道、下穿桥、坡道等危险路段广泛播撒,保障出行安全。供电部门要做好线路覆冰观测,及时开展除冰作业。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堆放在绿化带内。

《通知》指出,各县区要积极发动社会救援力量、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到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公交站牌等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周边,开展清雪除冰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开展慰问活动,为在风雪中守护城市安全的一线工作人员送去关爱和温暖。要第一时间帮助孤寡独居老人、留守儿童、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等清扫门前积雪,为弱势群体送去温暖、传递爱心。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督促各沿街单位和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积极开展门前区域内的除雪除冰,鼓励为参与除雪除冰的工作人员提供休息、热水等暖心服务。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清扫自家门前以及小区、街道等公共区域的积雪。在停放车辆时不妨碍除雪除冰工作,并在显著位置预留移车电话,根据需要及时移动车辆。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做好小区内及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积雪清扫,清除路面结冰层,保障小区居民正常出行。对园区内自行车棚、休闲亭(长廊)等棚架设施,及时清除顶部积雪,防止坍塌。(记者 曹晴晴 通讯员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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