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亳政〔2023〕45号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全省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18分至9时31分,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个警报试鸣活动共用时13分钟。警报信号鸣响依次为:预先警报(9时18分至9时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9时23分至9时26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9时28分至9时31分),连续长鸣3分钟。
二、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属于正常的试鸣活动,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辨听、熟悉警报音响信号,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