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于7月14日至8月31日对市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深化运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监督检查参考指标》,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网络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市委党校1号楼学员楼107室(亳州高新区杜仲路699号)。
(二)联系信箱:市委党校南门、东门(巡察组驻地),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门岗室外墙西侧(市投资促进中心办公所在地,亳州市牡丹路885号)。
(三)电子邮箱:亳州市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信箱”。
(四)举报电话:座机0558-2805918;手机19956929060(只接收短信)。
“码上巡察”网络平台
信访受理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