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961591W/202311-00018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斌对《关于印发亳州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亳州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于2023年11月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问:帮扶援助对象是?
于斌:出台这个实施细则主要就是在特定情形下对部分优抚对象进行困难帮扶,具体帮扶对象是具有亳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病、因灾等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以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
问:帮扶援助方式包括哪些?
于斌:根据申请对象的现实情况,从对符合低保或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对需要社会帮扶的,为退出现役有培训意愿且能够正常参加技能培训的等方面提供免费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就业指导、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不同的援助方式。
问:帮扶援助标准有哪些?
于斌:参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
对因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导致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2000元;对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或个人,或属于低收入边缘人群,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2000元;对因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1000元;对因子女接受全日制高等(专、本科)教育等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1000元;对于一般性困难功臣模范等退役军人家庭,春节、八一等时期,视情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1000元;对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500元;每人每年接受援助次数不超过2次。
问:帮扶援助对象申请援助需要哪些程序?
于斌: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的程序办理。
问:申请帮扶援助,应按规定提交哪些相关材料?
于斌:为公平公正推进援助资金的使用,援助对象遇到相关问题需要进行帮扶援助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遇紧急情况,乡镇或有关部门可先行帮扶援助,事后再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材料主要有:申请表,因病、残申请援助的提交近期出院记录(或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书)、票据、慢性病证、残疾证等,因灾申请援助的提交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咨询电话:0558-555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