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统计调查单位管理,夯实源头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于10月份联合开展统计联网直报企业、投资项目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统计部门抽查事项
1.抽查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原始记录是否规范、齐全。
2.企业依法报送统计数据情况。内容包括统计数据是否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二)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1.登记事项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名称规范使用、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等方面情况。
2.公示信息检查。内容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在全市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中随机抽取20户“四上”企业(含投资项目)法人单位。
三、职责分工
(一)市统计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实施抽查对象的计划制定和摇号派发。
(二)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并分别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抽查。
(三)各县(区)统计局、市场监管局根据抽查专业需要,派出本地区符合要求的执法检查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检查。
四、抽查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提升监管效能。要注重服务和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抽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增强抽查活动的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抽查对象的负担。
(三)强化结果运用。抽查实施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昭“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市统计局联系人: 侯秀敏 联系电话:5555406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郁成凯 联系电话:5626707
附件:2023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表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