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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问答手册

访问次数: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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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方便车主申请补贴,根据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最新规定,现就公众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答: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2.通过什么途径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答: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

(1)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3)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补贴申请受理地。

3.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和标准?

答:政策实施期间,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4.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答:旧车车主、新车车主与补贴申请人三者必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5.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中的乘用车如何界定?

答: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参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相关规定判定

6.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单位用车或商用车?

答:此次补贴只面向个人消费者,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单位用车和商用车。

7.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车辆有什么要求?

答:(1)报废车辆应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2)报废车辆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报废车辆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并由其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日期准。

(4)报废车辆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8.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新购车辆(即新车)有什么要求?

答:(1)燃油乘用车新车须为2.0升及以下排量,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新车须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购买日期,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新车注册登记须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4)2024年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9.申请补贴资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电子件或扫描件。

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10.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答: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各市设立的汽车以旧换新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获取。

亳州市咨询电话:5555269  555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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