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亳州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亳州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公安局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7日
亳州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关切的道路扬尘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生态环境权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精准、科学、依法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排查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道路扬尘污染问题,进一步健全长效治理监管机制,提升道路扬尘治理管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扬尘源头管控。
1.全面排查道路扬尘问题多发路段周边的建材加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和拆迁工地、散货码头、渣土收纳场等易产生扬尘的源头,重点检查企业卸料、生产、堆场、运输等环节易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和使用情况,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渣土收纳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督促各类经营主体落实好“门前三包”等要求,做到周边环境无明显积尘和扬尘。(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3.推进对重点企业、施工工地、物料堆场安装监控设备,有条件的要与主管部门进行设备联网。建立健全货物装载源头倒查机制,针对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倒查货运装载源头,对违法装载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整治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煤泥及矸石堆场等经营性堆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运输车辆管理。
1.加强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等车辆管理,安装GPS定位,并接入五车平台,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杜绝超限超载。整治渣土运输车车身不洁、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未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行。严防各类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及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现象,实现车辆“净车出场、密闭运输、洁净上路”。(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工作,对于货运车辆通行量大的路口节点以及存在短途超限超载运输情形的路段,加大流动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绕行农村公路、短途运输砂石料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切实解决货运车辆带来的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路面维护保洁。
1.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要求,开展国省道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加强日常保洁设备及人员保障。根据路况和气象条件,选择适宜的湿法清扫、路面冲洗、真空吸尘等作业方式。(市交通运输局)
2.做好城市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综合使用冲、刷、吸、扫、洗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3.做好农村道路属地养护责任,强化道路养护资金保障和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人机作业比例,充分利用洗扫车、湿式清扫车、洒水车等联合作业,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减少因道路破损、清扫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道路施工扬尘治理。
各级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按要求设置围挡,全面落实洒水、冲洗、裸土覆盖、密闭运输等各项抑尘措施。尤其是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吹灰等方式除尘,应采取吸尘等方式,切实有效减轻扬尘污染。对路面破损造成运输车抛洒、过路引起扬尘的,应及时维修改造。(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行动安排
(一)排查梳理、制定清单(2024年2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梳理2023年以来涉及道路扬尘投诉、留言,深入现场,实地调研,建立问题台账,制定道路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实施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2024年2月至6月)。各单位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找准问题症结根源,把解决当前具体矛盾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严推进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精准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严格验收销号,对验收销号问题进行回访,重点看问题是否从根源上解决,及时更新清单,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三)总结提升(2024年7月)。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道路扬尘问题的有效管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是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强化协调调度,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并将治理情况作为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市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安排部署、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单位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对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道路扬尘问题,要举一反三,由解决一类问题向推动解决系统问题转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扬尘管控工作体系。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采取巡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督察规范制度执行等情况,形成对道路扬尘的常态化长效管控机制。
请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于2024年3月4日前汇总报送道路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后续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每月6日前报送排查整治清单。
联 系 人:朱华龙
联系电话:5237611
电子邮箱:bzhbgw@163.com
附件:亳州市道路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
亳州市道路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
问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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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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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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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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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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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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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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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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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4位数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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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问题具体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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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问题整改所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分条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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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问题整改任务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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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管和验收单位,一般为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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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的最后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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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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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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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