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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8-2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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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2308-341622-04-01-590112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以西,纬六路以北

建设单位: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惠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105亩,建设2座热处理车间、4座机械加工车间;新建2条热处理生产线以及4条机械加工生产线,并配备镀锌锅、酸洗槽、水洗槽、助镀槽、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剪床、折弯机、成型机等设备;配套建设消防、环保、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

(1)水洗废水(2条生产线,每条产生量4吨/天):经厂区内水洗废水净化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2套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均为5m3/h),不外排;处理工艺为:漂洗废水→预曝气调节池→提升泵→曝气氧化池→高效斜管沉淀池→中间水池→中间水泵→沸石过滤器→回用池→返回漂洗池。污泥处理:高效斜管沉淀池→隔膜泵→板框压滤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酸雾净化系统喷淋塔废水经漂洗水净化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助镀液:1套助镀液再生系统,处理能力5m3/h,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助镀液经助镀液再生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处理工艺为:助镀液→双氧水氧化→氨水调PH→沉淀反应槽→隔膜泵→板框压滤机→返回助渡槽。污泥处理:板框压滤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生活污水(9.18m3/d):经地埋式生化装置处理后达到蒙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蒙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污水(1.6m3/d)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蒙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蒙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涡河。

2、地下水影响: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主动控制,分区防渗: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其中,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毒性小的装置区、装置区外管廊区;重点污染防治区是指危害性大、毒性较大的生产区域,包括废水处理中心主体工程内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暂存场所和输送废水管沟等。从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设置3个地下水质监测井,定期监测,确保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3、大气影响: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及施工车辆发尾气等。对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1)切割废气:项目采用1台激光切割机和1台数控火焰切割机切割下料,切割机底部均自带下吸式抽风装置和滤筒除尘设备,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切割废气经切割机内部吸风机通过集气管道将金属烟尘送至滤筒除尘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2)焊接废气:项目采用10台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焊接,焊接区域内设置10个固定的焊接工位,每个焊接工作上方设置1座集气罩,集气风速不低于1.2m/s,收集效率不低于90%。每个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根集气总管(风机风量为13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3)酸雾:热处理1#、2#车间酸洗房使用盐酸(共2960吨/年)除锈酸洗过程中氯化氢酸雾,经“酸雾抑制剂+玻璃钢管道收集+酸洗房封闭侧吸+三级碱液喷淋塔(玻璃钢中和洗涤塔)+15m排气筒(DA001、DA004)”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共建设2套,每套风机风量120000m3/h);集气效率、净化效率均不低于95%;

(4)锌烟:热处理1#、2#车间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锌烟,采用侧吸收集气方式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分别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集气效率、处尘效率均按95%计,风机风量均为170000m3/h。

(5)天燃气燃烧废气:天然气通过低氮燃烧工序(烟气循环系统使用电子阀),热处理1#、2#车间天然气消耗量均约为200万m³。燃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3、DA006)排放。

(6)氨气:热处理1#、2#车间热镀时,当助镀液中Fe2+的含量≥10g/L时,需将助镀液泵入助镀液再生系统,冷却至常温后加入双氧水将Fe2+氧化为Fe3+,同时加入氨水调节PH值,使Fe2+氧化完全。在添加氨水的过程中会挥发氨气,氨气属于恶臭气体。拟建项目氨水和双氧水均贮存在密闭的容器中,通过泵泵入系统;反应过程由调节器自动控制,系统密闭性较好,挥发产生的氨气通过密闭管线收集后排入碱液喷淋塔,在碱液喷淋塔中经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氯化氢、热镀锌锌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年新增排放COD:0.26吨/年,NH3-N:0.029吨/年,SO2:0.8吨/年,NOX:2.42吨/年,颗粒物1.14吨/年。结合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和省有关排污权交易文件要求,该项目SO2:0.8吨/年、NOX:2.42吨/年两项排污总量指标需倍量替代,并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建设单位在申请获得排污许可证前,需完成排污权交易工作。

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4、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无特殊情况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运输车辆出入时低速、禁鸣,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采取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1)运营期:生活垃圾由收集后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边角料、金属屑、废焊头、移动式焊烟除尘装置收集的尘渣以及废滤芯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分类处置。危险固废:包含废酸洗槽渣(HW17,336-064-17)、(HW17,336-064-17),排入备用酸洗槽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助镀液再生系统沉淀物(HW23,336-103-23)、锌灰、锌渣(HW23,336-103-23)、废无铬钝化液(HW23,336-103-23)、漂洗水净化系统污泥(HW23,336-103-23052-17)、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锌烟颗粒物(HW23,336-103-23)、废机油(HW08,900-217-08)、废手套(HW49,900-041-49)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各类固废合理处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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