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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冠宇光电有限公司年产车载3D面板及显示模组500万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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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冠宇光电有限公司年产车载3D面板及显示模组500万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87日,我局拟对《安徽冠宇光电有限公司年产车载3D面板及显示模组500万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518912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

传真:0558-5189086(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传真)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产车载3D面板及显示模组500万片项目

项目代码:2309-341665-04-01-380539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1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冠宇光电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黄山市郁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合欢路南侧,魏武大道东侧,租赁亳芜电子信息产业园B1号厂房(18023m2作为生产运营场所。项目总投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车载3D面板及显示模组500万片。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清洗废水、浓水

2、废气印刷烘干AG溶液及烘干、擦拭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废边角料PE废辅料不合格品废滤材、钢化废料、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切削液玻璃钢化后降温产生的浸泡废液、污水处理污泥、设备日常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废手套、含油抹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项目雨污分流管网。项目拟建设1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t/d,处理工艺为格栅+中和+混凝气浮+沉淀)对清洗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标准限值二者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排放量小,采取废水治理措施属于《电子工业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98-2023推荐的可行技术,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评内容,项目印刷、烘干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抽微负压,废气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AG溶液、烘干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抽微负压,废气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擦拭工序拟在擦拭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同时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 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3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表B.1 推荐的可行技术非甲烷总烃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芜湖产业园企业发展促进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309-341665-04-01-38053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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