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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亳州市涡阳县人民医院影像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生态科 发布时间:2024-07-1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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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亳州市涡阳县人民医院影像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综合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85560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521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亳州市涡阳县人民医院影像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涡阳县;

建设单位:涡阳县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拟在新建的中心医技楼一层北侧DSA机房安装使用2台单板DSA,用于开展血管造影和介入手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DSA机房辐射防护措施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建设,确保机房周边防护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二)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DSA工作场所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按相关要求编制DSA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和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严格落实辐射环境监测制度,按要求报送年度评估报告。

(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个人剂量计。

(四)项目运行管理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基本信息,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涡阳县发改委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105-341621-04-01-81394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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