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部门工作 > 行政审批 > 拟审批公示

关于《蒙城县天宇农业设施有限公司蒙城县黄牛提升项目(一期)-乐土镇养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7-10 10:41
文字大小:

关于《蒙城县天宇农业设施有限公司蒙城县黄牛提升项目(一期)-乐土镇养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蒙城县天宇农业设施有限公司蒙城县黄牛提升项目(一期)-乐土镇养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蒙城县天宇农业设施有限公司蒙城县黄牛提升项目(一期)-乐土镇养殖基地

项目代码:2206-341622-04-05-859312

建设地点:蒙城县乐土镇白庙村

建设单位:蒙城县天宇农业设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森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蒙城县乐土镇白庙村,占地约210亩,规划建设养殖大棚12栋(总建筑面积70704㎡)、垫料堆放场、办公室及宿舍、干草车间、饲料车间等建筑物,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及场地、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肉牛6000头。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4万元。建成后年可出栏肉牛10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设备清洗、场地洒水抑尘等施工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运营期: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养殖模式,牛尿、粪进入发酵床垫料内被分解吸收,不向外排放,待清除垫料时在厂区暂存后外售有机肥厂,因此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沟渠收集后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回用于厂区绿化;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排放阀调节外排。

2.地下水影响: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主要为废垫料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牛舍等环节可能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管理、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通过对危废暂存间、牛舍、废垫料暂存间、青贮池、兽医室、病死牛暂存间、化粪池、隔油池等场所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牛舍地面采取素土夯实、上铺20cm三七土后、采取10cm防渗混凝土硬化,场床边设置高出垫料层20cm的混凝土围护墙。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并按要求开展监测。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3.大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及施工车辆发尾气等。对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饲料搅拌站产生的粉尘,牛舍、垫料堆放场等产生的恶臭,食堂油烟。

项目饲料加工位于固定式搅拌站内,饲料生产过程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饲料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粉尘经负压收集(集气罩边缘风速1m/s,风机风量10000m3/h)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浓度限值。

项目垫料堆放场(3000m³)设置机械抽风系统(风机风量为20000m3/h),废气经末端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牛舍采用发酵床养殖工艺,设置通风系统,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中的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300米,项目场界外距离300m内无环境敏感点。该项目占地不属于禁养区。

4、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运输车辆出入时低速、禁鸣、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采取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定点堆放覆盖;表土清理、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土石方、钻孔泥浆及沉淀污泥等尽量回填利用;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按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沿途严防渣土遗撒。

运营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固废管理。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垃圾、饲料混合粉尘、发酵床清出垫料、饲料喂养残渣、病死牛、医疗废物、废润滑油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饲料混合过程产生粉尘收集后回用;发酵床清出垫料、饲料残渣,厂区暂存垫料堆放场(3000m³)后交由蒙城县皖蔬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进行综合利用;病死牛送蒙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在场内临时贮存,定期交由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润滑油(HW08  900-214-08)、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收集后在厂内临时贮存,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有关规定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要求;病死牛处理、处置执行《禽畜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各类固废合理处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蒙城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308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523760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