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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宝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7-1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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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宝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省宝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安徽省宝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牛养殖项目

项目代码:2311-341623-04-05-176889

建设地点:亳州市利辛县纪王场乡向阳社区

建设单位:安徽省宝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占地面积305亩,建设规模年出栏10000头,育肥周期2批/年,存栏5000头肉牛,规划建设养殖牛舍33栋(牛舍总建筑面积96300m2)、废垫料堆放间、办公室及宿舍、草料大棚及饲料加工车间等建筑物,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及场地、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施工工序,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牛粪、尿进入发酵床垫料内被分解吸收,不向外排放,废垫料更换时在厂区暂存后外售有机肥厂,因此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沉淀后,进入自建废水暂存池暂存,在耕作施肥期用于厂区内种植区的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喷洒降尘,不外排;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排放阀调节外排。

2.地下水影响: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主要为废垫料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牛舍等环节可能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管理、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通过对化粪池、隔油池、废垫料堆放间、危废暂存间、废水暂存池、废水输送管道等场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牛舍、饲料贮存加工区、消毒池、更衣消毒室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中牛舍地面采取15cm防渗混凝土硬化,场床边设置高出垫料层20cm的混凝土围护墙。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并按要求开展监测。根据利辛县水利局复函,该项目周边无功能性水体。

3.大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及施工车辆发尾气等。对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牛舍、废垫料堆放间等产生的恶臭,食堂油烟。

项目混合搅拌机投料口、下料口上方设气罩,粉碎机密闭,设负压管道收集破碎粉尘,一并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集气罩边缘风速1.1m/s,风机风量5000m3/h)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浓度限值。

项目废垫料堆放间设置机械抽风系统(风机风量40000m3/h),负压收集后的废气经“生物喷淋除臭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牛舍采用场床一体化模式的养殖肉牛,设置通风系统,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恶臭气体中的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300米,距离最近村庄为西南侧约352.99m处李小庄村民组。该项目占地不属于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或限养区。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运输车辆出入时低速、禁鸣、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厂区内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

施工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定点堆放覆盖;表土清理、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土石方、钻孔泥浆及沉淀污泥等尽量回填利用;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按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沿途严防渣土遗撒。

运营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固废管理。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废垫料、病死牛、医疗废物、废润滑油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废垫料(含牛粪)暂存废垫料堆放间,交由利辛皖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有机肥进行综合利用;病死牛暂存在病死牛暂存间,委托利辛县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在场内临时贮存,定期交由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在厂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各类固废合理处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利辛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等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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