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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对利辛县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来源:支队 发布时间:2024-04-0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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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对利辛县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监管,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3〕68号)《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亳安办〔2023〕33号)要求,1月 22 日至 26 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以“县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利辛县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工业企业 15家,存在问题 6家;抽查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5家,存在问题 4家;抽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5家,存在问题 4家。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工业企业
(一)安徽省众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危废暂存间标识错误,暂存的废矿物质油和废活性炭未张贴标签标识,危废暂存间内混存有其他杂物;2.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未设置雨水截止阀。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安徽省博纺纺织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危废暂存间标识错误,部分废定型胶桶未放置在危废暂存间,未张贴标签标识;2.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未设置雨水截止阀,未建立应急事故池。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三)安徽和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公司危废暂存间标识错误,暂存的废机油未张贴标签标识,危废暂存间内混存有其他杂物。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四)安徽双盈纺织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时间为2020年 11月 5 日,至今已超过 3年,未及时修订。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五)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一般固废石子煤与生活垃圾混存,石子煤棚库门口地面上及大门上积尘较重,库房四周上方安装有4台排气扇;2.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隐患排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并进行建立档案。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改正。
(六)安徽禾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个别地方密闭不严、细格栅处未对臭气进行收集,周边有明显臭味;2.水污染自动监测设备未开展量值溯源。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一)利辛县永兴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部分医废未张贴标签。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利辛县巩店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放射科工作人员魏胜林无辐射安全培训证书。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三)利辛县张村镇中心卫生院
存在问题:污水处理设备中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水直接排放。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四)利辛县城关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医废暂存间容积过小,医废桶已堆满医废,部分医废堆放在地面。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一)利辛县永兴镇双龙养殖场
存在问题:该养殖场主要养殖蛋鸡,目前存栏 6000只,未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
处理意见: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利辛县巩店镇李加平养牛场
存在问题:该养殖场主要养殖肉牛,目前存栏 70头,未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
处理意见: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三)利辛县张村镇濮云龙养殖专业合作社
存在问题:该养殖场主要养殖肉鸭,目前存栏1万只,集污池未做防雨措施,未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粪污消纳协议和管理台账。
处理意见: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四)利辛县新张集乡王学玉养殖专业合作社
存在问题:1.该养殖场主要养殖肉鸭,目前养殖的肉鸭已全部出栏,西侧有一粪污发酵棚内存有大量发酵的粪污,发酵棚破损,存在环境风险隐患。2.该养殖场粪污消纳协议已过期,未及时重新签订。3.转移台账记录不规范,缺少转运人签字。
处理意见: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工业企业、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消
除环境风险。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 2024年 2月 29日前报送市局。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利辛县 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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