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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对高新区工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来源:支队 发布时间:2024-04-0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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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对高新区工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监管,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亳安办〔2023〕33号)要求,1 月 15 日至 19 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以“县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高新区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工业企业 3家,存在问题 3家;抽查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4家,存在问题 1家。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工业企业
(一)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公司与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于 2023年 12月 31 日过期。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二)联合酿造(亳州)啤酒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厂区内西侧正在建设包装仓库,地面裸土未覆盖。2.厂区西侧部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塑料酒瓶)露天堆放,未及时入库。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三)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公司1号生物质料棚西侧未完全密闭,生物质料棚外有扬尘外溢,地面有积尘。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存在问题:该院在线监测站房内堆放有实验室废液未及时转运。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否则依法查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4年2月 29 日前报送市局。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高新区 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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