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对涡阳县工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情况的警示函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县区交叉互查的通知》《安徽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亳州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8月21日至25日,我局组织以“县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涡阳县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工业企业7家,存在问题6家;抽查重点建设项目5家,存在问题4家。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工业企业
(一)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
存在问题:该公司与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危废(废油桶)处置协议已于2023年8月9日到期,尚未重新签订。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二)安徽省伊贝雅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将部分使用过的柔软剂空桶露天堆放在织布车间南侧空地上,未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贮存场所;2.COD、氨氮废水自动在线监测分析仪的废液桶未设置防渗托盘;3.危废库房内实际存放有24.5kg废液压油,但废液压油桶标识标志上填写的废物重量为33kg,标识标志重量一栏填写错误,且危废收集转运台账未进行填写。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三)安徽创新秸秆利用有限公司楚店分公司
存在问题:1.煤矸石库房北侧顶部和煤矸石粉碎车间西侧窗户破损,车间未完全密闭;2.粉碎机配套安装的粉尘收集口过小,形同虚设,无法有效收集粉尘;3.危废库房未采取防渗措施,且未设置导流槽,库房内废机油桶未张贴危废标识标志,未建立危废收集转运台账;4.未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5.该公司与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危废处置协议已于2023年8月15日到期,尚未重新签订。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四)涡阳县高炉创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关于〈涡阳县高炉创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2万吨日用玻璃瓶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涡环表〔2023〕3号)中明确要求,该公司应对原有燃煤气玻璃窑炉改造为燃天然气玻璃窑炉,但该公司实际建设使用的为中低温气压生物质气化锅炉。该公司上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该公司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3.未建立生物质炭渣收集转运台账。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五)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二期建设有11个排气筒,三期建设有19个排气筒,二期仅第10、11跨生产线车间喷漆房共用排气筒处安装了一套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三期仅第11、12跨生产线车间喷漆房共用排气筒处安装了一套喷漆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2.该公司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收尘管道开口处进行收集,但收尘管道过高,烟尘无法有效收集,车间顶部烟尘弥漫;3.调漆间生产过程中车间北侧窗户开启,车间未完全密闭;4.该公司二期配套的危废库房内五袋废过滤棉未张贴危废标识标志;5.三期11跨生产线抛丸工序配套安装的滤桶式除尘器内滤桶积尘较重,未及时将滤筒清洗更换;6.该公司二期、三期烟气自动在线监控站房内未张贴排放标准。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六)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公司炉渣收集转运台账中均未填写重量单位。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二、重点建设项目
(一)涡阳县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祥风涡阳县天成风电场)
存在问题:该公司运营期产生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变压器油、含油废抹布及其手套等危险废物,但未建设危废库房,未建立危废收集转运台账,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二)安徽高企电池有限公司项目
存在问题:1.该公司实际法人为程修武,但排污许可证法人为商贤梅,未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法人;2.部分废铅蓄电池未张贴危废标识标志,部分张贴危废标识标志的废铅蓄电池未如实记录废物重量,且标识标志未填写入库日期;3.现场未提供危废收集转运台账;4.未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自行监测;5.该公司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6.自主验收意见无专家组人员签字名单。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三)亳州市涡阳县中医院老年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存在问题:1.该项目施工中体检中心东侧地面积尘较重,医养结合楼西侧部分建筑土方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2.该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医废暂存库房等污染防治设施未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该院限期落实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四)涡阳县人民医院北区改扩建项目
存在问题:该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医废暂存库房等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处理意见:对该院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该院限期落实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工作。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局.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涡阳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抄送:涡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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