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铭阳药业有限公司精品肝素钠及其制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省铭阳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委托安徽海壹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精品肝素钠及其制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精品肝素钠及其制剂项目;
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3333.3平方米,约合50.0亩,新增5栋生产车间、3栋综合车间、1栋综合仓库、1栋办公综合楼,购置酶解罐、醇沉罐、氧化沉淀罐以及万能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吨肝素钠及制剂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省铭阳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8-5697999
联系人:范主任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海壹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3856766699
电子邮箱:862605604@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工业园区经二路以东、药都大道南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噪声、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安徽省铭阳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海壹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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