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部门工作 > 环保标准

关于印发《亳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6-14 16:27
文字大小:

 

 

亳发〔202211

 

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亳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亳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亳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好亳州,为实施“六一战略”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9.2%,全面消除劣V类断面,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要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研究制定亳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加强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亩均效益”,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认真做好长三角产业转移绿色承接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要求,严防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建设新型能源供应系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功能转换。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十四五”期间,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工作。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建立绿色消费机制,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深化区域联保共治,推进“四化同步”振兴发展。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创建节约型机关300家,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创建绿色学校500所,60%以上的城乡家庭达到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城镇新建民用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创建绿色商城2家,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妇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发展中心)

(二)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完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健全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验收、销号、复核、考核等工作机制,按“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四项清单”,实施闭环管理,推动真改、实改、彻底改。以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为重点,统筹推进市县区自查问题一体整改。到2025年,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及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整改序时推进,问题发现、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2.大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微信等环境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依法处理。加强信访反馈、沟通和协调。落实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环境风险隐患,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信访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超过95%。(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3.项目化推进问题整改。引导各地探索重点问题项目化整改,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有机衔接,运用市场的手段,发挥资本的作用,挖掘资源的优势,整体对外招商引资,打造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亮点工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强化示范引领,着力破解制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根本性矛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查九做”,区分重点时段,分解目标任务,聚焦细颗粒物污染,开展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发挥A级、B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的示范作用,依法严厉查处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到2025年,全市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2.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季臭氧污染,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一厂一策”编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对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替代计划。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推进水泥、玻璃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工程,实施锅炉和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实现燃煤机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开展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到2025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分别达到6462吨、845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3.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面实施船舶第二阶段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城市公交、公务车辆、邮政车辆等电动化进程。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抽查抽检,坚决打击不合格油品。“十四五”期间,完成港口码头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新增和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80%,铁路、水路货运量比例分别提高0.5个、1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4.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聚焦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强化施工、道路等扬尘管控,建筑工地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加强养殖场等农业面源管理。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加大禁烧巡查力度。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强化相关使用企业检查。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将噪声影响评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制定内容,科学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推进市区声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市区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深化河流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落实河长制,强化河流监管,重点做好涡河、茨淮新河、西淝河、芡河、北淝河等主要河流保护,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河流全流域、全要素、全联动管理。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农业面源、船舶等污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捕鱼行为,大力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强化河流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加强入河污染精准溯源治理,加强上下游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联防联治。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9.2%。(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2.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开展治理“回头看”,开展水质监测,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成县城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新一轮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公布黑臭水体及达标期限,强化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工程,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排查工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破损管网修复、雨污错接混接整改工作,开展管网系统化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厂差别化提标,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治理,推行“厂-网-河”一体化治理模式。强化污水源头管控,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长效运维。到2024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3.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实施城乡供水以地表水替换地下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十四五”期间群众基本不喝地下水。推进治污任务措施落实落细,保障西淝河等引江济淮入亳清水廊道水质安全。完善农村“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强化备用水源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应急供水。到202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2.8%。(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4.强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针对年度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国控断面,研究制定并实施水体达标方案。建设农村生态河道。开展重点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深化涡河、西淝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汛期水生态环境监管,推进跨界河流共保联治。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规范排污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分别为3654吨、227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注重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控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探索整县推进农田地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和科学处理方式。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降碳与污染治理。探索农村污染治理“整镇(乡)推进”试点工作。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85%,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

2.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的排查整治。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溯源和安全利用工作。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发现受污染的粮食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对超标点位信息周边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严格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完成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消除安全、环保隐患。从严控制农药、化工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5%。(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强固体废物治理。加强固废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环境监管,健全危废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强化执法监管,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和相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实施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强化白色污染治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对新污染物开展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落实相关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做好综合利用工作,促进“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处置能力与需求基本匹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单位)

4.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并管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污染防治重点区,加强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防范。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到2025年,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的控制目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六)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

1.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编制实施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农业农村、城镇、矿山修复任务较重的空间治理,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面提升生态质量。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进林业建设。到2025年,生态质量指数稳中向好,森林覆盖率达到21.6%,森林蓄积量提高到0.115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50%,水土保持率达到99.8%,废弃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率达到100%,新治理采煤沉陷区面积0.85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重点区域、重点物种调查。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3.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成果,确保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4.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核技术利用项目安全监管,守住辐射安全底线,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涉铊等重金属和涉危污染防控。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完成重点河流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到2025年,全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目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利局)

(七)开展现代生态环境治理

1.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对标沪苏浙,完善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环境信息依法公开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2.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化能源要素配置作用,落实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区实行生态补偿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国土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双招双引填补环保设备制造产业空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人行亳州市中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3.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绩效评价,加强运维监管,推动差别化精准提标和长效化运维。统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2022年6月底前,县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4.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执法监管,加大查处涉自动监测数据违法行为力度。开展新车、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测。严厉打击跨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自动监测为主的监控监测网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

(八)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1.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水平。对标沪苏浙,推进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专题应用搭建智能环境治理应用场景,总结智能环境治理经验,加强预测预警、溯源分析和监管智慧化。执行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与规范体系,拓展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完善数据归集、交换与共享机制,推动毗邻地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

2.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治理修复、新污染物、生态环境与健康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科技攻关。试行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各类先进技术应用场景式的集中转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完善抓落实的攻坚机制。落实减污降碳一体谋划、部署、推进、考核制度。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措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委办公室。参与单位:市环保委成员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县区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要做好任务分解和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委、政府报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三)强化监督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委督查考核办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督察调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帮扶。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及市直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环保委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委组织部)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新闻舆论媒体,解读重大生态环境政策,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完善生态环境betway必威体育是什么 和有奖举报机制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周活动讲好亳州生态文明建设故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五)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执法、监测用车和装备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严格对监督者的监督管理。注重选拔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附件:亳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分解表


附件

 

亳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重点工作和目标

完成(持续推进)时限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总体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9.2%,全面消除劣V类断面,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

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

制定亳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直有关单位

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环保委成员单位

加强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各项工作落实。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3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亩均效益”,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2025年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口。

2025年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要求,严防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功能转换。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十四五”期间,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5%左右。

2025年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5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2025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2025年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2025年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

 

6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2025年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妇联、团市委

逐步推行垃圾分类。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创建节约型机关300家。

2025年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2025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发展中心

6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创建绿色学校500所。

2025年

市教育局

 

60%以上的城乡家庭达到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2025年

市妇联

 

城镇新建民用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2025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创建绿色商城2家。

2025年

市商务局

 

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2025年

市交通运输局

 

二、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7

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

完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健全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验收、销号、复核、考核等工作机制,按照“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四项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及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整改序时推进,问题发现、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8

大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畅通环境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依法处理,加强信访反馈、沟通和协调。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落实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环境风险隐患,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信访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超过95%。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9

项目化推进问题整改

引导探索重点问题项目化整改,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有机衔接。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强化示范引领,着力破解制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根本性矛盾。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0

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查九做”,区分重点时段,分解目标任务,聚焦细颗粒物污染,开展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发挥A级、B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的示范作用,依法严厉查处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11

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夏季臭氧污染,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一厂一策”编制。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对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替代计划。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

2025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水泥、玻璃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工程,实施锅炉和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实现燃煤机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开展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分别达到6462吨、845吨。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12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面实施船舶第二阶段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城市公交、公务车辆、邮政车辆等电动化进程。

2025年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抽查抽检,坚决打击不合格油品。

2025年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十四五”期间,完成港口码头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

2025年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新增和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80%,铁路、水路货运量比例分别提高0.5个、1个百分点。

2025年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13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聚焦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强化施工等扬尘管控,建筑工地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2025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

2025年

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

 

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加强养殖场等农业面源管理。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加大禁烧巡查力度。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强化相关使用企业检查。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将噪声影响评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制定内容,科学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推进市区声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市直有关单位

市区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4

深化河流综合治理

全面开展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落实河长制,强化河流监管,重点做好涡河、茨淮新河、西淝河、芡河、北淝河等主要河流保护,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河流全流域、全要素、全联动管理。

2025年

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农业面源、船舶等污染治理工作。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捕鱼行为,大力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

2025年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河流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加强入河污染精准溯源治理,加强上下游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联防联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9.2%。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15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开展治理“回头看”,开展水质监测,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2025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县城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新一轮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公布黑臭水体及达标期限,强化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工程,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开展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排查工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破损管网修复、雨污错接混接整改工作,开展管网系统化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厂差别化提标,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治理,推行“厂-网-河”一体化治理模式。强化污水源头管控,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长效运维。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4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

16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实施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实施城乡供水以地表水替换地下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十四五”期间群众基本不喝地下水。

2025年

市水利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

推进治污任务措施落实落细,保障西淝河等引江济淮入亳清水廊道水质安全。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完善农村“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强化备用水源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应急供水。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

市水利局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2.8%。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

针对年度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国控断面,研究制定并实施水体达标方案。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农村生态河道。开展重点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深化涡河、西淝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汛期水生态环境监管,推进跨界河流共保联治。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规范排污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分别为3654吨、227吨。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8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注重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控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探索整县推进农田地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和科学处理方式。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18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降碳与污染治理。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探索农村污染治理“整镇(乡)推进”试点工作。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85%,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19

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的排查整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溯源和安全利用工作。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发现受污染的粮食依法依规及时处置。

2025年

市发展改革委

 

对超标点位信息周边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消除安全、环保隐患。

2025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从严控制农药、化工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5%。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

加强固体废物治理

加强固废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环境监管,健全危废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强化执法监管,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和相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实施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强化白色污染治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2025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对新污染物开展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落实相关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做好综合利用工作,促进“无废城市”建设。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处置能力与需求基本匹配。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21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并管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污染防治重点区,加强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防范。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的控制目标。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六、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

22

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

2022年完成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实施相关工作。

203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农业农村、城镇、矿山修复任务较重的空间治理。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率达到99.8%。

2025年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新治理采煤沉陷区面积0.85万亩以上。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22

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

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面提升生态质量。

2025年

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进林业建设。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森林覆盖率达到21.6%,森林蓄积量提高到0.115 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50%,废弃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率达到100%。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重点区域、重点物种调查。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防控外来入侵物种。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4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成果,确保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核技术利用项目安全监管,守住辐射安全底线,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涉铊等重金属和涉危污染防控。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

2025年

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完成重点河流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全市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目标。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七、开展现代生态环境治理

26

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对标沪苏浙,完善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机制。

2025年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环境信息依法公开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单位

27

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

发挥市场化能源要素配置作用,落实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区实行生态补偿激励措施。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国土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实施。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

2025年

市财政局

市公管局

发展绿色金融。

2025年

人行亳州市中支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双招双引”,填补环保设备制造产业空白。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28

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绩效评价,加强运维监管,推动差别化精准提标和长效化运维。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统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县区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2022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29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效能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

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执法监管,加大查处涉自动监测数据违法行为力度。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新车、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测。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严厉打击跨境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局

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基本建成以自动监测为主的监控监测网络。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30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水平

对标沪苏浙,推进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专题应用,搭建智能环境治理应用场景,总结智能环境治理经验,加强预测预警、溯源分析和监管智慧化。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

执行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与规范体系,拓展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完善数据归集、交换与共享机制,推动毗邻地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数据资源局

31

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

深入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治理修复、新污染物、生态环境与健康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科技攻关。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科技局

试行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各类先进技术应用场景式的集中转化。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科技局

九、保障措施

32

加强组织

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025年

市直有关单位

 

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完善抓落实的攻坚机制。

2025年

市环保委办公室

市环保委成员单位

落实减污降碳一体谋划、部署、推进、考核制度。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措施。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组织部等

33

强化责任

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县区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地方实际,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5年

市直有关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要做好任务分解和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34

强化监督

考核

加强调度,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帮扶。

2025年

市环保委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

 

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及市直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2025年

市环保委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委组织部

 

35

强化宣传

引导

利用新闻舆论媒体,解读重大生态环境政策,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完善生态环境betway必威体育是什么 和有奖举报机制。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办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周活动,讲好亳州生态文明建设故事。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宣传部等市直有关单位

36

强化队伍

建设

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执法、监测用车和装备,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严格对监督者的监督管理。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注重选拔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2025年

市委组织部

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025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308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523760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