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要求,根据环境气象条件及未来空气质量趋势分析,2018年1月23日我市空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好,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将以良为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1月23日9:40时解除我市2018年1月18日16:30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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