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28507525E/202409-00018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意见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亳州城父110kV输变电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文号 | 亳水〔2024〕81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05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亳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亳州城父110kV输变电工程跨越油河、小龙沟、穿杨新河、青龙沟支沟、汪洋新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亳电发策〔2024〕19号)(统一项目代码:2308-341600-04-01-134127)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并征求谯城区水利局、涡阳县水利局意见,提出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所报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跨越油河、小龙沟、穿杨新河、青龙沟支沟、汪洋新河等河道,位于谯城区和涡阳县境内,具体位置及主要设计参数、建设内容见下表。
拟建工程一览表
序号 |
跨越河流名称 |
杆(塔)位置 (经纬度) |
档距 (m) |
与河道管理 范围线关系 |
40℃高温下导线对设计洪水位垂直距离(m) |
防洪 设计 水位 (m) |
基础 |
主河槽及岸坡杆塔数(座) |
|
内/外 |
距离(m) |
||||||||
1 |
油河 |
A10(115°58'13.20",33°36'40.66") A11(115°57'59.91",33°36'35.56") |
377 |
外 |
A10-85.6 A11-44.9 |
28.10 |
32.85 |
A10板式 A11板式 |
|
2 |
A27(115°54'56.30",33°36'26.15") A28(115°54'39.20",33°36'26.11") |
441 |
外 |
A27-60.6 A28-68.0 |
28.74 |
33.52 |
A27板式 A28板式 |
|
|
3 |
小龙沟 |
A12(115°57'47.04",33°36'30.62") A13(115°57'35.93",33°36'26.36") |
315 |
外 |
A12-90.8 A13-114.9 |
14.85 |
32.92 |
A12板式 A13板式 |
|
4 |
穿杨新河 |
A37(115°52'33.79",33°36'1.73") A38(115°52'19.35",33°35'58.85") |
383 |
外 |
A37-320.7 A38-14.7 |
21.12 |
32.57 |
A37板式 A38板式 |
|
5 |
青龙沟支沟 |
A42(115°51'28.19",33°35'48.64") A43(115°51'13.45",33°35'48.68") |
380 |
外 |
A42-132.1 A43-206.2 |
14.40 |
33.20 |
A42钻孔桩 A43板式 |
|
6 |
汪洋新河 |
A46(115°50'34.52",33°35'48.79") A47(115°50'20.91",33°35'48.82") |
351 |
外 |
A46-40.1 A47-256.4 |
15.90 |
33.76 |
A46板式 A47板式 |
|
二、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三、基本同意涉河施工安排,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11月完成。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安排报送至谯城区水利局和涡阳县水利局。
四、线路涉及的其它河道(沟渠),杆塔基础边缘与河道(沟渠)上口线之间预留出后期河道治理的安全距离。
五、工程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许可的其它设施。汛期保证防汛道路安全畅通,对因工程建设及运行造成水利工程设施损毁的应予以原标准恢复或补偿。
六、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按行政区划分别由谯城区水利局、涡阳县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八、该工程建设及运行若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按O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九、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谯城区水利局、涡阳县水利局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我局、谯城区水利局、涡阳县水利局备案。
十、后期如因水利规划与防洪要求发生变化,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十一、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如需延续有效期,你单位应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亳州市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