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部门工作 > 审计法规 > 审计结果公告

凤尾沟一期景观带(宋汤河至嵇康路)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结果报告

访问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9 18:04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亳政办秘〔2018〕122号)的规定,亳州市审计局委托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自2014年5月15日至2018年9月18日对凤尾沟一期景观带(宋汤河至嵇康路)工程进行跟踪审计,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15日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跟踪审计结果进行了二审。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诺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亳州市审计局的责任是对该工程的价款结算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凤尾沟(宋汤河至嵇康路),建设用地总面积191726.15平方米,河道区段长度约1940.00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园路、景观石、景观桥、广场、给排水、观景亭、挡墙、公厕、驳岸工程等。由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经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标,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工程开工日期2012年11月2日,竣工验收日期2016年5月13日。工程二审送审时间2018年9月15日。

本工程合同金额51056429.87元,送审金额31656912.98元。

二、工程价款审核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取费标准、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合同、以及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审计人员对该工程结算资料反映的工程量、取费标准和材料价格进行了逐项审核,并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勘察和测量,形成了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审计结果。该工程送审金额31656912.98元,审定金额30222530.45元,审减金额1434382.53元,审减率4.53%。审减情况如下:

(一)审减合同内工程价款297712.02元。绿化工程审减桂花综合单价7800元/株,计70200元;审减银杏综合单价250元/株,计5750元;审减乌桕综合单价1500元/株等,计1500元;照明工程审减管沟土方综合单价14.20元/m,计104490.16元;审减措施费、规费、税金及其他等115771.86元,合计审减297712.02元。

(二)审减签证部分价款1136670.51元。土方工程审减淤泥余方弃置综合单价9.07元/m³,计824162.49元;土方工程审减地形改造堆山丘综合单价2.01元/m³,计149212.66元;审减石砌驳岸、垫层基础、外墙涂料工程量及其他等,计163295.36元,合计审减1136670.51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

存在多报工程量、虚列材料单价及工程签证较多等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工程价款审核把关。

四、审计意见

根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之规定,对该工程多计工程价款予以审减,审计核定该工程价款金额为30222530.45元。

2019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4157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审计局 联系方式:0558-555536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7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