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亳州市支持标准强市建设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亳市监办〔2024〕5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23〕57号),按照《亳州市支持标准强市建设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亳市监〔2023〕67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亳州市支持标准强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和个人。
(二)项目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符合《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中“支持标准强市建设”规定条件,且符合《亳州市支持标准强市建设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详细申报要求的。
申报奖励的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奖励:
1.处于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吊销状态、注销状态以及其他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2.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严重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
按照《亳州市支持标准强市建设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标准部分的要求,提供申报通用材料和单项材料,需提供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份和电子版(word、PDF版各一份),纳入“免申即享”项目清单的暂不需要提供资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请单位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县(区)市场监管局。
四、审核程序
(一)县(区)级初审。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及企业在申请奖补年度内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对奖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汇总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级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开展涉企资金比对,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现场核查抽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由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组进行评审审核,必要时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结论。
(三)网站公示。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将拟兑现项目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政府审批。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通过后的申报项目,经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向市财政局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拨付资金。
五、申报要求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对奖补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对纸质材料予以确认、分类整理,并将推荐函、申请表及证明材料、项目汇总表等纸质盖章版一份和电子版(word、PDF版各一份)于2024年4月18日之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管理监督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二)市、县(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的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确保项目如实申报。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取消其5年内奖补资金申请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出现问题较多的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情节和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压减问题项目所在县(区)的奖补资金规模。对严重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查。
联 系 人:李秋萌
联系电话:5626729
附件:1.亳州市支持标准强市建设奖补申请表
2.县(区)2023年度市级标准化奖补项目汇总表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