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标准工作新形式,推进我市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讨,我局代拟了《关于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7月29日前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陆倩 电子邮箱:ahbzbzhk@163.com 联系电话:0558-5626729
亳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
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中发〔2021〕34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发〔2022〕10号)、《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亳政〔2021〕10号)精神,统筹推进我市标准化发展,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助力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激活标准化发展活力,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积极参与标准化国内国际合作,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六一战略”,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逐步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社会治理有标可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我市综合实力跃升,在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六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标准地位凸显,绿色发展、健康安全、乡村振兴标准支撑更加有力。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20项以上、地方标准30项以上,培育发展团体标准30项以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更具活力。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科技成果标准转化率持续提高。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5个以上项目。组织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和7个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标准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合作,参与区域标准化组织和活动的能力不断增强,区域标准化合作广泛开展。在中药材等领域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以上,积极参与制定和实施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
——标准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推动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服务机构建设,培育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争创省级以上技术标准创新基地1个。加强主导产业相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亳州市标准化专家库,培养标准化工程师50名以上,企业标准总监200人以上,培训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500人次以上。
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加健全,亳州特色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工作水平全省领先。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助力打造创新型亳州
1.推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标准研究。推动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在现代中医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制造、现代物流、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仪器等领域,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药发局、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标准先进水平。 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开展标准化科技专项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加强标准与科技联动,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加强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纳入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的指标体系。加强专利与标准相结合,支持专利融入标准,推动技术进步。(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助力打造高质量产业转移集聚区
1.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标准融合。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动现代中药、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化工、汽车等优势主导产业信息化、集成化,推进绿色化、高端化标准制定和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药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新兴产业先进标准研制。聚焦现代中医药及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创意、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动建立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新兴产业延链强链、特色前沿、成套装备、多业态融合和安全标准的制定。加快新技术向先进标准转化,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研制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药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数字产业标准研制。推进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化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标准体系建设,助力数字赋能行动。鼓励引导平台企业、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发展。推进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加快相关标准研制和应用。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现代服务业品牌标准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治理体系,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重点加强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研制,提升商贸流通、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推动服务业专业化和高端化,打造一批“皖美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构筑高质量现代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通信网络、新技术、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应用,支持开展第五代移动(广电)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城市大脑、充电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引领作用,为加快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推进亳州水网工程建设和皖北地区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等提供基础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标准化改革开放水平,助力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
1.以标准化促进改革措施落实。探索政府管理的成熟经验,提炼上升至标准,建立亳州特色的行政管理标准化体系。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标准制定。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省域联通的“一屏通办”服务标准,全面实行开发园区“标准地”制度。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和运用中国(安徽)自贸区标准化成功经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企业标准国际化水平。支持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和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支持推动我市产品、工程和服务“走出去”,推动相关领域的标准互认。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支持中医药产品、农产品等我市具有技术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药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标准制定,以标准“走出去”带动现代中医药、农产品“走出去”。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注册专家,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国际标准化人才。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长三角等区域标准化合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助力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转型区
1.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推动实施统一的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强化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能源管理、节能监测控制等节能标准制定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完善。推进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准制定工作,加强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及推广实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加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资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农田防护林保护等标准研制。积极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标准研制与应用。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推动产业绿色化生态化,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快推进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农业发展标准体系,推进可降解材料、制品及农用地膜等标准研制和实施。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推进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标准,推动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等标准研制。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绿色建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标准。实施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助力打造城乡协调发展宜居城市
1.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助力“绿色亳农”品牌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面粉面条、畜禽、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长三角高标准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助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促进乡村宜居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城镇规划、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标准研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城市名胜保护与管理、雨污管网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城市应急处理、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等标准制定实施。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以标准化推动皖北地区“四化同步”、“产城融合”建设,促进我市地区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服务能力。(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邻长制、综治中心建设等标准研制与推广,打造治理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探索推进机关单位标准化建设,围绕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机关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标准制定,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公管局、市应急局、市网信办、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平安亳州”标准化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金融、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人民防空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智慧应急标准研制,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持续培育,争创“食安安徽”标准化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以教育、文化、残疾人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基础,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婚姻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全民健身、医疗服务、中医药发展、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服务等标准制定和实施,推进健康亳州、高品质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积极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药发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严格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强化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全链条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做好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工作。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加强在亳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支持科研院校等技术机构成立标准化研究机构,支持技术领先企业主动承担本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争创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高水平标准化人才队伍。鼓励在亳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继续教育单位开办标准化课程,设立标准化专业,培育标准化人才。强化标准化人才培养,建立与我市标准化实施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亳州市标准化专家库,实施企业标准总监制度,推动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落实。(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标准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宣传标准化实施成效,加强标准化工作舆论引导,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了解标准化知识、参与标准化活动、享用标准化成果的良好氛围。(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发展重大问题。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转工作。各县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将标准化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支持标准化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具体细则对主导制定标准、开展标准化创新创优、建设技术组织等给予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加快形成适合亳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评估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本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