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543234K/202405-00001 | 组配分类 | 其它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08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亳政办〔2024〕10号)(以下简称《具体举措》)解读如下。
起草背景
为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鼓励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构建共治格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皖政办〔2023〕1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了本举措,2024年4月7日市政办正式印发。
该《具体举措》主要从强化政府主导、夯实共治基层;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共治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倡导守法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规范提升;鼓励群众参与、构建共治格局;加强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明确十三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施提供更具体化的路线。
二、主要内容
《具体举措》共包括十三条措施。
第(一)条,健全了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药安委)组织体系为基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药安办)为依托,食品药品安全职能部门为主导统筹协调的食品药品安全共治责任体系。
第(二)条,从建立相应的食品药品工作职责分工机制,加强基层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鼓励奖励政策等方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第(三)条,落实各有关部门对主管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监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多部门之间联动的综合监管,领域跨部门的综合监管工作模式。
第(四)条,从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各项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各种会商机制,加强各种形式应急保障制度和舆情处置能力等方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手段。
第(五)条,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渠道,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建立落实一系列详细监管制度。
第(六)条,利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机制,鼓励督促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
第(七)条,鼓励支持食品药品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相关规则,来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第(八)条,完善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联盟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加深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统筹协调机制,来提升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率。加强疫苗责任强制险业务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商业保险对医药产业的保障支撑作用。
第(九)至(十)条,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相关管理办法,推广各种形式宣传活动机制,提高社会群体知晓率与参与度 。将食品药品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加强校园宣传。达到群众参与构建共治的格局。
第(十一)至(十三)条,市食安委、市药安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社会共治工作的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评价、考核制度,并指导各地大胆探索创新,要打造本地特色社会共治体系。
举措总结
《具体举措》在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基础上,深入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动工作创新。强化政府部门主导,联合社会群体组织,强化多部门之间联动的综合监管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多形式工作机制,奖励制度,为构建社会共治加强保障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问需于民,不仅要拥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更是以群众需求为向导,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推动各方力量常态化落实社会共治,让更多群众从旁观者成为参与者,构建全面的社会共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