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省委、省政府知识产权纲要规划以及《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法规制度健全、保护严格公正、运行顺畅高效、服务规范便捷、文化自觉自信、开放合作共赢的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为全面实施“六一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绩效考核在全省的位次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主导产业能力大幅跃升,与区域经济、产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2万件,版权登记数达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达到25亿元。
到2035年,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成效更加显著,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更加完备,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逐步形成主导产业创新密集、中医药创新突出、创新成果广泛运用、区域创新交流活跃的格局,助力推动我市基本建成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
亳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主要指标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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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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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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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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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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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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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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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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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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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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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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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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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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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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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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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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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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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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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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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公开许可数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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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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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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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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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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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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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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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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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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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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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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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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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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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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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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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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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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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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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数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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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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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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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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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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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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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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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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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知识产权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完备制度体系
(三)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政策研究制定。推动制定《亳州市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亳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亳州市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亳州市知识产权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商业秘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开发利用,探索制定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推进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等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议事规则,明晰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同,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完善以高质量创造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统计体系,将产出高价值发明专利、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成效作为项目评估的核心指标。指导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提高政策实施效能。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人文社会氛围。(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亳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重点市场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医药相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应对,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马德里商标注册、PCT专利申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亳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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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在涉外维权、运营转化等领域各有所长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水平。
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监管,围绕贴牌加工、电子商务等贸易业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维权援助工作站,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加快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开展中医药领域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建立中医药产业专利数据库,发挥专利信息对产业运行决策的指引作用,提高产业创新效率和水平,防范规避产业知识产权风险,提升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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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主导产业,加大对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分年度实施50个左右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建立核心发明专利培育目录。(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和特色优势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与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共同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打造2-3个专利技术转化运营中心。围绕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扶持培育4-5个专利技术项目孵化基地。加强重大科技研发、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科技项目研发绩效和产出质量。加大对全市创新基地和创新主体的扶持力度,促进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产品研发和知识产权成果产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企业通过专利服务机构实施海外专利布局,支持PCT专利申请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植物新品种培育,支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申请。(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加强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建设,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引导企业注册和培育自主品牌。推进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促进基地骨干企业商标品牌集群化发展。支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支持重点品牌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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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要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支持政策,优化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考核评价机制,有效激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
市、县(区)分别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打造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鼓励申报专利奖和申请PCT专利,遴选创新性强、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好的发明专利项目,作为申报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的培育对象加强指导,鼓励企业通过专利服务机构实施海外专利布局。
建立有效发明专利流失台账,进行年费缴纳提醒,支持企业机构通过收储、转化等方式,防止专利流失。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专利托管服务,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不断扩大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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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商标品牌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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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知名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能力,组织申报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和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涉外商标等行政保护。
推进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加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培育力度,打造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区域品牌。鼓励发展自主商标品牌,强化商标使用导向,不断提升我市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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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积极发挥版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打造版权产业集群。强化作品著作权登记全流程质量审查管控,提升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作品著作权登记服务水平。规范作品著作权登记行为,促进登记数量稳步增长,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信息网络等领域形成一批精品版权。加强遗产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版权创新发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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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版权创新发展新优势。持续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打造全国版权产业集群。探索推进版权创新发展建设试点工作和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
推进版权交易、保护、服务一体化发展。拓宽版权作品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借助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积极开展版权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版权贸易,扩大版权输出。建好用好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加强作品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权等方面的应用,借助市场规律和资本力量促进更多版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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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保障机制。
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专利托管服务,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推动企业、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造能力。完善知识产权资金激励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导向。(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八)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完善市、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工作站工作机制。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试点和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执法办案协作工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制度。加大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加强我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健全我市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发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修复制度建设。加大对版权分类保护。(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亳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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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提升行动。推动地理标志培育,建立地理标志档案,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推动我市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创建国家、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立健全以地方标准为基础的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加强地理标志应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形成生产地、流通地、销售地联动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强化我市《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互保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监管。
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强原生地种质资源和特色品种保护培育,强化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监测。加强生产环境保护和设施条件改善,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技术规程。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与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农业文化贵产等融合发展,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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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等。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深入实施版权正版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力建设,强化对假冒侵权行为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利用新技术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及精准度。(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亳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方式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落实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协作审理机制建设。(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第三方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准确适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标准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范刑罚适用。健全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建设。培养和选拔知识产权司法专业技术人才。(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环节的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强基层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健全知识产权维权网络体系,实现维权援助网络全覆盖。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公证机构,鼓励仲裁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发挥市、县(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面向重点市场、电商平台、展会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与管理。(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亳州仲裁委、亳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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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证、调解、仲裁、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环节的沟通衔接机制,快速高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市、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为权利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维权渠道。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建设,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服务,更好助力我市企业“走出去”。
加强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优化人才选聘机制和管理激励机制,加大业务培训,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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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十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市场化运营机构积极对接实体产业,提升专业化服务供给水平。支持企业、高校、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支持高新区、开发区、特色园区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企业孵化、创新服务功能融合。鼓励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专利收储、开发、许可、质押、投资等服务,形成知识产权运营网络,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吸纳转化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大力培育引进知识产权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经纪人,加速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建立专利技术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专利技术转移实施。推进专利转让许可备案。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目录,加强数据分析,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修订并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扩大融资额度。探索知识产权质权、质物快速处置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适当提高不良率容忍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园区知识产权集合授信和资产证券化。(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知识产权创新和运用导向。
制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激励政策,建立全链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在重点产业、优势产业集聚区等领域,引导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以产业类型为导向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微导航项目建设,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决策、企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推动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积极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项目开发模式,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大力培育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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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引导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范体系。引导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市场化机制,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企业版权转移转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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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大型展会推介地理标志品牌和产品。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大力推进“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标准”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形成具有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和产业集群。加强优秀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推广,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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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计划。细化运用项目,强化促进成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防伪追溯系统,对产品质量进行溯源管理。
规范地理标志使用。明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利义务,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印制、发放、使用台账,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
提升富农兴农成效。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加强地理标志涉农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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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高服务供给质量
(十五)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亳州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人员配备,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开展知识产权数据分析、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加快推进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申请设立工作,做好人员、场地、设备的配备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编办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支持高校、行业组织、产业园区、试点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结合区域优势、地方需求和自身特点建设差异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更好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各县、区(高新区)要分别培育备案2-3家差异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全覆盖。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请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开展高端和特色化服务项目。(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整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亳州子平台,探索打造亳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发挥集基础数据集成、信息整合发布、成果展览展示、项目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基础信息开放共享,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建设特色专题数据库。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版权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版权服务工作站,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精准服务。支持社会化机构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等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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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设亳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设特色专题数据库,主动面向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动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挖掘利用。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建设、网点布局。构建以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维权援助分中心等为主要节点,以商标品牌指导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一般网点的服务体系。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请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鼓励各网点面向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组织知识产权公共培训与服务活动。
制定和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政策措施,通过政策与财政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与迁出管理机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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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健康发展。
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高水平发展,拓展知识产权服务范围。优化调整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吸引高水平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亳州。(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亳州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共治格局,促进亳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促进融合发展
(十八)推进知识产权区域交流合作。
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知识产权合作,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地理标志保护联盟合作相关事项;深化皖豫两省十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保护合作,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助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取得新突破。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定位,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各县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融入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落实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重点品牌保护名录”“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优质地标产品保护名录”互认和执法保护机制。推动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协同开展侵权鉴定、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评估等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信息互联互通。(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人行亳州市中支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海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鼓励企业和服务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研究,推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的资源优势,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鼓励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及PCT国际专利申请,开拓新兴市场。支持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业务,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亳州海关、市工商联、亳州银保监分局、市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和文化建设,提高管理能力
(二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制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培养支持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的培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并支持申报相关项目。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等专业化建设,分层次分区域开展知识产权队伍轮训,提升业务能力。鼓励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与知识产权监督员、志愿者、技术调查官、专家库建设。加强干部知识产权素质培养,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党校培训和选学内容。(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组织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专项活动,积极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进党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培育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校园。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设施,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的常态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创新创造、合法诚信的典型创新主体,结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厚植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年度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具体目标任务,确保方案有效落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统筹保障。
市、县(区)财政加大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资金保障和支持力度,推动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统筹各级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强化人员机构编制保障,提高管理效能,切实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开展情况的动态调整、监测和评估,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纳入督查考核,在对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将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