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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访问次数: 来源: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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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全市场监管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160号文件精神,市局制定了《全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谋划,将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措施,着力把普法纳入执法、服务和管理的整个过程,有机融入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为标准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明确“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分工。

三、加强工作创新

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 APP 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在 “3·15”“4·26 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普法活动

各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底前将法治宣传工作总结和普法材料报局法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于2023年底前将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法规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送局法规

联系人:王林  电话:0558-5125117

 

 

                              20233月30日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

 

工作内容

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

1.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管、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2.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3.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

积极宣传《公司法》《外商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开展“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宣传培训工作。

信用监管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4.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利用 “3 ·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12315指挥中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5.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利用“4 ·26”世界知识产权日、“5 ·10”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等,宣传《商标法》《专利法》《商标法实施条例》 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安徽省专利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倡导经营者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创新型安徽建设。

知识产权科、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执法稽查科、办公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6.宣传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场主体、收费主体、消费者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共治。

价格监督检查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7.宣传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

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开展法律六进学习、进社区活动。

双反科、执法稽查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8.宣传网络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 和《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等活动。

网络交易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9.宣传广告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活动,大力开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广告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0.宣传质量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推进质量强省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 “质量月”活动的推进,大力开展《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质量发展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1.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大力开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2.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大力开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抽检监测协调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3.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

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4.宣传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利用“5 ·20 世界计量日”组织开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计量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5.宣传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

利用 “10 ·14”标准化日组织开展《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标准化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6.宣传认证认可与检测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

大力开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7.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中医药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药品和化妆品生产监管协调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8.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

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

机关党委(纪委)、人事教育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9.提高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机关法治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察和测试制度。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加强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 100%。

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法规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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